商学函〔2023〕97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根据《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商人社函[2023]227号)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校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条件
我校有就业创业意愿并且未申报过求职创业补贴(此补贴不可重复申报)的2024届毕业生,符合以下任意一个条件,即可申请享受此次求职创业补贴(若申请人符合多项条件,只能按其中一项条件申报)。
1.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2.残疾毕业生;
3.脱贫家庭毕业生;
4.低保家庭毕业生。
二、申报材料
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
2.相关证明材料:
①属于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需提供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②残疾毕业生需县级或县级以上残联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③脱贫家庭毕业生需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脱贫家庭证明,若同为其他人员类别则无需提供此项证明材料;
④低保家庭毕业生需县级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见附件2)。
同时具备以上类型2种及其以上的,只需提供一类证明材料即可。
3.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毕业生本人中国建设银行卡的复印件(请用黑色签字笔在复印件上写卡号)。
三、注意事项
1.申请者的身份证有效期必须保持至2023年12月31日前,否则无法拨付求职创业补贴。
2.毕业生所填写手机号码必须保持至2024年6月30日前有效畅通,以便省市人社、财政、审计部门核查审计联系。
四、时间安排
1.2023年9月14日—9月18日为各学院宣传政策,毕业生自行准备材料,学院收取审核材料阶段。
2.2023年9月19日18:00前各院将申报材料及《商洛学院2024届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报送就业中心王勃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OA邮箱)。
3.2023年9月20日—9月27日为学校审定及公示阶段。
4.2023年9月28日向市人社局上报申报结果。
五、相关要求
1.申请者必须如实、准确、按时填写申请材料所需内容,提供银行卡信息必须与本人身份证信息一致且银行卡状态正常,凡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按时者,将不予办理,后果自负。
2.此项工作涉及毕业生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毕业班辅导员负责对申请材料严格核实,学院就业领导小组对毕业生申请材料进行复审。
3.各学院务必按时报送,未尽事宜请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914-2338030。
专此通知
附件:
学生处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