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函〔2023〕152号
各学院、校内各相关部门:
经学校申报,商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同意,本年度拟向我校选配2024届毕业生校内见习岗位指标90个。为充分做好推荐选聘工作,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24届毕业生校内见习岗位设置计划
根据《关于征集2024年毕业生校内见习岗位的通知》(商学函〔2023〕149号)安排,按照各学院、各部门岗位设岗与申报情况,并经学生处初审、商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同意,2024年我校设立毕业生校内见习岗位90个,详见附件1。
二、2024届见习毕业生的推荐选聘和管理使用要求
1.推荐选聘对象:我校2024届毕业生中的就业困难毕业生,凡有意愿者可根据设岗条件自愿申请报名。
2.见习时间: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学生见习工作时间与学校正常工作日相同,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时限4个月。
3.见习期管理:由设岗部门负责本部门见习生日常考勤、管理和考核工作,学生处负责指导和督查。
4.见习期待遇:毕业生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经学校申报,商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批,每生每月可发给1200元见习补贴,全期4个月共计4800元、见习期满后一次性发放。凡见习生每月缺勤超过2天、病事假超过4天,或有不遵守见习纪律、不能完成见习工作任务情况,将核减或不予发给见习补贴。
5.本次推荐与选聘工作统一安排在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5日集中进行。请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负责组织毕业班辅导员广泛宣传动员,并积极配合各设岗部门做好人员推荐与选聘工作。
三、2024届见习毕业生的材料报送要求
各设岗部门要主动联系各学院,可通过面试考核确定初录人员,同时按要求填写、报送如下材料:
1.《商洛学院2024年见习毕业生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2.《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
3.见习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4.见习毕业生学生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5.《就业见习保险补贴人员名单》(一式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
上述材料以设岗部门为单位,于2024年1日5日16:00时前将上述材料一并报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王勃老师处,以便及时报送商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备案、纳入年度见习计划。未按时报送的,将不再列入年度见习计划、岗位指标作废。
根据商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要求,2024届毕业生校内见习岗位不得中途替换,见习期未满前不得中止,否则将不予核发见习补贴。
自2024年3月起,各设岗部门要安排见习生的指导老师按月填写《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考勤考核表》,并于次月5日前报送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在见习结束前夕,各见习指导老师要指导本部门见习生按规定填写《商洛市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并于见习结束后交至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4届毕业生见习岗位设置表
2.商洛学院2024年见习毕业生申请审批表
3.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4.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保险补贴人员名单
5.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考勤考核表
6.商洛市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
学生处
2023年12月26日